交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
2、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交房,应承担交付的违约责任。
非住宅买卖要交哪些税?
1、契税。对于非住宅的房产,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契税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三。一般这项费用都是由买方来承担的。
2、印花税。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的印花税与公司有所不同,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的印花税是按照千分之一来征收的,买卖双方平均缴纳。
3、税及其附加税。非住宅性质的二手房交易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5.6%的标准交纳。一般卖方承担。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买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收入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或受让原价后的的差额我们称之为营业额。
4、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费用相对较高,对于购房未满5年或不是家庭住房,要征收百分十二十。是税费里面占比重比较大的一项。